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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掌柜刚才在后面给她算账时,已经简单了解了藏红花家里的情况。
姐弟两个人相依为命,都是苦命的孩子。
自己家的两个儿子,比她大七八岁,都没受过这种苦。
恒掌柜心里不由得生出怜悯。
算完帐之后,就到膳堂给她拿了几根竹笋,又装了一小布袋花生。
藏红花再三推辞不过,就收下了他给的东西。
感谢过后就跟掌柜还有店小二告别,离开了饭馆儿。
临走前藏红花还不忘,嘱咐了掌柜的两句。
告诉他既然这是招牌菜,价格就不要定太低,总会有人喜欢花钱尝鲜。
掌柜的听后对她更是刮目相看。
藏红花从饭馆儿出来后,就打算去前面的米店、面店买一些米和面。
藏红花有了钱,想买很多东西,但是经过再三的斟酌,只买了五斤面粉和五斤猪肉。
因为无论买什么,她都要自己背回去,而且要走很长时间的路,太多根本吃不消。
而且空间只能出不能进,又不能省力。
她还打算等半道没人时,从空间里拿出一些蔬菜,来充当自己买的。
街的拐角处,站着四个魁梧的男人。
手上分别牵着一匹马,从饭馆吃完饭出来,他们就一直站在这里,估摸有一刻钟的时间了。
旁边长着一双丹凤眼的男子问道:“洪煜,她就是救你的那姑娘?”
洪煜看着藏红花的背影,点了点头,“嗯。”
这时另一个大汉发出粗犷的声音:“看着她好像不认识你呀?”
“嗯。”
他当时为了去敌军大营刺探军情,故意留起胡子。
受伤后又不曾开口说话,她还以为他是哑巴呢!
现在不认识他正常,不过他认识她就行!
从藏红花进入饭馆儿的第一时间,洪煜就认出了她。
“二哥,那精钢环都带在她手上了,直接带走不就行了?”
后面穿着一身红袍的男子说道。
“不行!
她家里还有一个弟弟,两人感情很好。
再说我们现在要务在身,不适合谈这些,等把几座城池攻下来再说。”
洪煜说完这句话,几个人不约而同的,互相对视了一眼。
分别骑上马背,飞快的离开了此地……
藏红花走了一段路之后,又转身走回去,打听了几个人,来到了一个小作坊里。
花了五十文钱,买了一小桶菜籽油。
最后,藏红花在怀里揣着一两银子,筐里背着买好的东西,高兴地踏上了回家的路……
藏红花走在路上,期间停了两次,喝水的时候又顺便从空间里面,拿出了一把小葱和几块姜。
她不敢多拿,想着等到快临近村的时候,再拿出一些蔬菜来,提前拿了又背不动。
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,藏红花估摸着,差不多走了有一多半的路程了。
“下一次绝对不这样了,多少钱都要雇辆马车,累死了!”
藏红花感觉自己的脚上,已经磨出了泡。
她实在走不动了,身上还背着十多斤的东西。
藏红花趁着天暗,从空间里拿出了两个大西红柿,一边吃一边走。
刚吃完一个西红柿,就看见不远处一个,快速飞奔来的身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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