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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听见了吧,她说‘也’喜欢,”
郁金堂看着浮出血海的陆地,大为兴奋,兴致勃勃拉着埋头种白牡丹的南宫鸩,“得不到的时候,我也爱说‘也还好’。”
第一顺位被驳斥,第二选项自然优先于第三。
“魔尊你抬一下脚,踩着我要翻的地了。”
南宫鸩挽起裤脚,拄着锄头,面朝黄土背朝天,同凡女无差别,但她此刻魔气肆虐,毫无掩蔽,搁平时早就被逮住杀死。
“你的喜欢会害死她的,”
郁金堂挥手,召来一片阴雨,笼罩在她跟南宫鸩头顶,才一会儿,她就觉得这海面上的太阳太讨厌了。
“……”
南宫鸩没说话,她其实也不明白喜欢是什么东西,只是跟蓝尸待一块的时候,她觉得自在。
她也想过直接告诉蓝尸,她就是魔物。
可是她不敢。
缘分如同晨间露珠,或有一点,但是早晚会被炙热的晨曦烤干,都是阶段性的,短暂的生命结缘都是须臾之间。
“我只劝分不劝合,”
郁金堂能坐着就不站着,立马蹲在地上,瞧着南宫鸩把一粒粒种子种下去,她以为是颗菜,没想到她种起花来。
魔物的第一要义满足之后,才能追寻其她东西。
南宫鸩挖到了一块很顽固的石头,以为是趴在地里,翻出来丢开就是,没想到这是一整块跟地长到一块、凸出来的小山。
郁金堂一直在吵她,她又没办法让她闭嘴。
南宫鸩没好气地扶着锄头,“你就这么爱宣扬你的无情道么,你假若真成功,自然无数人效应你,三百年前,那些邪祟不都对你顶礼膜拜么,何必要我来修你的无情道。”
“我是太喜欢你了,不想看到你过得凄惨。”
喜欢上会消逝的人,总是会收获一滩碎开的琉璃。
喜欢又不是什么地久天长的东西。
“我不要谢谢,”
南宫鸩从陶瓦罐里倒水喝,自打离开蓝家凄凉地之后,她也没再朝脸上敷粉遮掩胎记,小时候化形被孩童当做怪物,长大之后就使用各种奇闻异事遮盖它。
最好的办法是坦然接受。
但当时南宫鸩想着的是藏起来。
在一群人族修士当中,她这个魔物,是异类,是不稳定的怪胎。
“那随你咯,反正你的意见也不重要,”
郁金堂蹲得发麻,召出长恨天,横坐在剑上,“期望落在别人身上,你早晚要失望,蓝尸她不过才十三岁,看起来是个小大人,但她依旧还是个孩子。”
“她还太年幼,她没见过好东西,所以才会在意人世间的七情六欲,成仙才是正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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