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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谢谢恩人!”
方阿云立即恢复精神,天台上的那群蛊虫不再发狂,变回原样。
“先别着急谢我,我们先干正事要紧。
你的血蚕金丝虫蛊应该还没有用吧?”
叶青璇开始摆弄面前的东西。
“没有。
恩人是?”
“以此为容器,将你女儿的灵魂放入这个容器内,这样她就算复活,可以陪你余生了。”
别看叶青璇个头小,体内蕴藏的能量是在场最强的的。
每个异能者都有自己的能量波动,也可以称之为气场。
叶青璇稍稍释放出来的能量波动就能让人感受到她的强大,加上叶青璇是打败过她的人,也因此方阿云特别相信她的话。
说拿蛊虫就拿蛊虫。
方阿云两只手都用来抱孩子了,所以,那血蚕金丝虫蛊是由方阿云的本命蛊虫拿出来的。
漆黑小小的身躯顶着有它身体10倍大的木头盒子,笨拙的走路姿势引人发笑。
打开盒子,一块像翡翠一样的蛊虫躺在盒子中,依旧是以蚕为外形,只是凹成如意的形状,细看它的身体中有无数的金丝线,在灯光熏染下,熠熠生辉,煞是好看。
没有认主的血蚕金丝虫蛊通体透明,略显青色,只有认主后会变成红色,其身体还是透明的。
显然,这只未经认主,干净极了。
“真好,省得我还得去除那蛊虫主人的痕迹。”
叶青璇满意自己看到的东西。
早在当初方阿云拿出这东西的时候,她就注意到这只蛊虫特别干净,特别适合做容器,尤其是王美美的容器。
王美美是方阿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,而这血蚕金丝虫蛊是方阿云用自己的内脏喂出来的。
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从本质上来说,都是方阿云身上掉下来的肉。
只不过王美美更具有灵性,有思考能力,而血蚕金丝虫蛊只会听从主人的命令形式。
现在,叶青璇要赋予这只蛊虫人的灵魂。
“把你女儿的衣服都脱光,然后放下,站在我身后,一会不管发生什么事,我对你做任何事,你都不要反抗······”
叶青璇嘱咐好方阿云,开始动手了。
她将东西按顺序依次放在一个大罐子里,一边放东西,一边念着咒语。
不知何时起,罐子底下出现了紫色的火焰,然而并没有东西在下面燃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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