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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 陈小美 前引1(第1页)

我叫阿梅,还是阿美,或者是阿妹?我已经忘记了。

大概在我五六岁大的时候,我依稀记得那是一个落叶飘零的深秋,天气一天比一天冷,我穿上妈妈给我新买的花格子薄棉大衣,和妈妈去公园游玩。

临近公园,我和妈妈下了公交汽车,我看到马路对面有一个老爷爷在卖棉花糖,就拽住妈妈的手不走了,妈妈问我怎么了,我伸出一只手朝着对面的棉花糖指了指,抹掉了嘴边的口水。

由于马路上来往的车辆络绎不绝,妈妈让我站在原地等待,哪里也不要去,然后她自己向马路对面走去。

我看到妈妈一路躲避车辆,走走停停,终于来到那老爷爷的面前,买了一朵好大好大的棉花糖,我当时开心的拍起手来。

可就这时候,一阵冷风呼啸而过,从风中伸出了一只大手,揪住了我的脖颈,像是铁钳似的用力一提,把我抓进了一辆缓慢行驶的面包车里,紧接着面包车的门被那只大手关上,我明显感到面包车的速度陡然加快,窗外的景色稍纵即逝。

好一会儿,我缓过神来,看向后窗,我看到妈妈像是疯了一样涕泗横流,一个人在急驰而过的汽车中间向着我的方向,跌跌撞撞地招手奔跑,似乎在大声呼喊着我的名字……

我开始哇哇大哭,想打开车门逃走,可是那双大手却用力揽住了我,我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烟酒混杂的刺鼻臭味,仰面看去,我看到了一张狰狞丑陋的脸,那人三角眼,鹰钩鼻,目光异常凶恶,半边脸上还有一道很长的刀疤。

长大后,我才了解到当年掳走我的这个男人,人称“刀疤吴”

他是个人贩子。

我被刀疤吴拐卖到了东南亚泰国的某个大城市,进入了一个由黑道控制的犯罪组织,进入组织的那天,几个壮汉强迫我脱掉了妈妈给我买的薄棉大衣,然后给我换上了一件肮脏破旧,棉絮四溢的黑棉袄。

一个老板模样的中年男人,问我叫什么名字?

我忘了当时我说了一个“梅”

字,还是“妹”

字,那个老板用一根手指抬起我的下巴,盯着我端详了一会儿,说,你这个小姑娘长得这么好看,以后就叫你“阿美”

吧!

此后,我便在这个团伙的操控下开始了我的乞讨生涯。

我每天出门前,脸上和身上都会被团伙里的头头涂抹的脏兮兮,并且画上一些逼真的伤疤,由此博得人们的同情,每当我在大街上看到一些小女孩儿穿的干干净净,牵着妈妈的手,我就会想起你远方的父母,那两张在我的记忆中越来越模糊的脸,然后伤心难过的哭泣。

每到这个时候,总会有一个小男孩儿递给我一块不太干净,皱皱巴巴的手帕,我要是不接,他就会为我擦干眼泪,然后扮各种各样的鬼脸让我开心,直到我破涕而笑。

这个小男孩儿就是阿海。

——我日后一生的挚爱。

每天“收工”

回家的路上,阿海看我失魂落魄的样子,便会和我玩“猪八戒背媳妇”

的游戏,别看他身板瘦弱,却总能背着我走上二里路。

回到我们的住处后,一天,两天,三天,好多天……

我看着阿海的脚掌从水肿的小泡慢慢的变成老茧,我知道,那是背我回家的缘故。

每到日落后的傍晚,我和阿海吃完饭后,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我们所居住的老旧居民楼顶上玩捉迷藏,可是这个时候,团伙里的人就会把我们俩强制抱走,去一间光线并不太好的房间里教我们读书写字。

他们当然没这么好心,之所以这样做,是因为我们迟早有一天会长大,骗子坏人这一行也需要与时俱进,让我们掌握一些知识,是为了帮他们谋取更大的利益。

坦白说,我很笨的,阿海对于一些什么新奇知识一学就会,可是我通常三遍两遍的也学不会,所以我经常会受到他们的毒打。

可每到这个时候,阿海总会扑在你的身上,替我挨打,并承诺那些打我的人,一定会在私底下教会我所学不会的。

我不知道从何时爱上了阿海,或许是在我饥饿的时候,他为我去偷便利店的面包,或许是在我受欺负的时候,他勇敢地站在我的前面替我挨打,或许是在我们俩玩捉迷藏的时候,他明明看到我藏在那里,却还是假装看不到,故意让我赢。

有一天我问阿海,为什么对我那么好。

阿海憨憨地笑了,说,从他见到我的第一眼起,就觉得我像个公主那么好看。

我问阿海,我是公主,那你是什么?

阿海抹了一把鼻涕,说,我是保护公主的大将军。

我看到阿海的脸上,还有没有擦干净的鼻涕,开心的笑了。

阿海说,放心阿美,只要有我大将军在,保准不会让你受半点委屈。

又过了几年,团伙里的人开始培养我和阿海做杀手,让我们接受各种难度系数大的非人训练。

我还记得,在我和阿来,以及团伙组织里的其他同龄人在经历长达五年的魔鬼训练结束后,组织召开竞技大赛,把我们全部关到一个大约百十平方米的大铁笼子里,规则便是让我们展开大乱战厮杀,最后幸存的十个人才能成功活下来,成为组织里身价奇高的王牌杀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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