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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纪一(起著雍摄提格,尽玄黓困敦,凡三十五年)
威烈王
二十三年戊寅,公元前四零三年初命晋大夫魏斯、赵籍、韩虔为诸侯。
臣光曰: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,礼莫大于分,分莫大于名。
何谓礼?纪纲是也;何谓分?君臣是也;何谓名?公、侯、卿、大夫是也。
夫以四海之广,兆民之众,受制于一人,虽有绝伦之力,高世之智,莫敢不奔走而服役者,岂非以礼为之纲纪哉!
是故天子统三公,三公率诸侯,诸侯制卿大夫,卿大夫治士庶人。
贵以临贱,贱以承贵。
上之使下,犹心腹之运手足,根本之制支叶;下之事上,犹手足之卫心腹,支叶之庇本根。
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。
故曰: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也。
文王序《易》,以乾坤为首。
孔子系之曰:“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,卑高以陈,贵贱位矣。”
言君臣之位,犹天地之不可易也。
《春秋》抑诸侯,尊周室,王人虽微,序于诸侯之上,以是见圣人于君臣之际,未尝不惓惓也。
非有桀、纣之暴,汤、武之仁,人归之,天命之,君臣之分,当守节伏死而已矣。
是故以微子而代纣,则成汤配天矣;以季札而君吴,则太伯血食矣。
然二子宁亡国而不为者,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。
故曰:礼莫大于分也。
夫礼,辨贵贱,序亲疏,裁群物,制庶事。
非名不著,非器不形。
名以命之,器以别之,然后上下粲然有伦,此礼之大经也。
名器既亡,则礼安得独在哉?昔仲叔于奚有功于卫,辞邑而请繁缨,孔子以为不如多与之邑。
惟名与器,不可以假人,君之所司也。
政亡,则国家从之。
卫君待孔子而为政,孔子欲先正名,以为名不正则民无所措手足。
夫繁缨,小物也,而孔子惜之;正名,细务也,而孔子先之。
诚以名器既乱,则上下无以相保故也。
夫事未有不生于微而成于著。
圣人之虑远,故能谨其微而治之;众人之识近,故必待其著而后救之。
治其微,则用力寡而功多;救其著,则竭力而不能及也。
《易》曰:“履霜,坚冰至”
,《书》曰:“一日二日万几”
,谓此类也。
故曰:分莫大于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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