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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日,熊老将温良叫到了他的临时办公室内。
在简单的问询他目前情况之后,拿出一把带着黑金镶银的剑鞘放在两人之间的桌子上。
温良眼睛一亮,这就是那把名为‘长爪’的瓦雷利亚钢所打造的长剑。
剑柄尾端的圆球是一块淡白色石头,还加了铅以平衡剑身的重量。
圆球则被雕刻成一只咆哮狼头的模样,眼睛用两小片红石榴石替代。
剑柄处裹着的是又黑又软的新皮,未经过汗渍和血水的沾染。
剑身则比训练惯用的长剑要长了半尺,前端极尖,既能刺击,亦可挥砍。
同时上面还开了三道深深的血槽,加强了杀伤力。
“之前那场大火将原本的银质熊头给融掉了,干皮革和木头所做的剑柄也没有幸免。
不过这把剑本身的材质,除非是再旺盛一百倍的烈火才能伤到它。
我把其余的部分重新打造过了,你拿去吧,对了,它叫长爪。”
熊老将插在剑鞘中的长剑推过粗糙的橡木桌面,放在温良的眼前。
身旁的乌鸦不停重复道:“拿去吧!
拿去吧!”
温良压制住内心的激动拿起了长剑,虽然这剑更长,但重量却比训练用剑要轻很多。
他轻轻转动剑身,看到色泽深暗的精钢剑身历经千锤百炼所留下的波纹,不经感慨:
“真是把好剑!”
听见温良的赞叹,熊老的脸上也有着骄傲之色。
“当然,这把剑在莫尔蒙家族里传承了五百多年。”
温良明白这把剑的意义,这意味着熊老已经将他当成了继承人培养。
当下把剑放回桌子上,推辞道:“这剑太贵重了,我不能接受。”
“嘿,你不拿这剑又能给谁呢?我儿子?他是莫尔蒙家族的耻辱。
而你,在司令塔上救了我一命,对我来说,一剑换一命,够便宜的了。”
眼见温良还想再说什么,熊老不耐烦地挥了挥手:
“不要说了,这把剑已经是你的,另外黑城堡将来一个新的教头。”
“那艾里沙爵士呢?”
温良好奇地问道。
“他昨天早上已经去到东海望了。”
“为什么?”
温良还打算着找机会干掉他呢,这下可算他走了大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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