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一章 最初的梦(第2页)
高宇翔冷笑了声回答道,“经过一个月的工,我已经明白生活不再是校园里浪漫,要把日子过成诗,至少我还没达到这个程度。”
高宇翔也不知为何要这么开口,没有所谓的触景伤情,更没有所谓的悲伤。
经过这短短一个月时间的工,确实经历了让人匪夷所思的职场。
同事彼此之间的相互帮助得到体现,甚至那传说中的勾心斗角更经历过,只要心中还有信念,一切都不是问题。
蒲瑶对高宇翔的开口多少有些感触,毕竟他还不清楚火狼队究竟是怎样凝聚在一起。
彼此之间的那种感觉,除了篮球外,没有其他东西可以连接成线。
这也是高宇翔无法感受得到的真感情,甚至中间的某种特殊经历,也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得到其中真谛。
而如果不是遇到这帮志同道合之人,蒲瑶自己也不会出现在这座篮球城市中。
“杂志的情况如何了,没疑问的话,这本就送给你了,也算给你的纪念。
后续的合,就看下一期!”
蒲瑶点点头,伸手示意。
高宇翔正感觉肚子饿,便也没多想,拿起筷子毫不客气的开吃。
今晚的晚餐算是二人世界的开始,更多的算是蒲瑶对高宇翔的一种情绪表现。
“火狼队的情况,你已经跟我提过,还有其他多的说法?”
高宇翔觉得今天的主题还是在火狼队上,杂志的事,已经不需要再多废话。
该走的已经走了,该留下的,除了记忆,已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东西。
所谓的记忆,不过是青春里那一抹恢宏罢了,青春本就是用来怀念的,就留着念想吧。
难得见高宇翔这么主动提起火狼队,蒲瑶倒也挺开心,沉思后便说道,“其实火狼队的情况说简单也不简单,但要说不简单,也没那么复杂。
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故事,之所以还能集结在一起,无非都是因为热爱篮球。”
听蒲瑶把事情说得这么复杂,高宇翔不禁有那么些同病相怜的感觉。
这帮人虽然没太多接触,但从上两次的围观来看,每个人的球技还不懒,至少在野球场上不会输太多。
特别是那水王,一米七三四左右的身高,体重就达八十多公斤,能跑能跳,速度一点不输给小个,篮板球和三分是拿手好戏,就这样的球员,绝对是蓝领中的强者,一个队需要的就是这种干脏活的人。
当然,萧隆隆因为个子的问题,再加上突击后卫的打法,让他在野球场上还是没多大问题。
不过到了真正的赛场,身体对抗下,很难将个人技术全部表现出。
当然,这不是大型舞台,野球场上,也不一定非要争个输赢,锻炼身体才是关键。
“就拿富雷权来说,别看他个不高,除了捡几个篮板球进攻外,其实他对篮球的热爱不亚于任何一人。”
蒲瑶叹了口气又说道,“当初我认识他的时候,已经濒临破产的地步,酒庄被查封了,手里的生意眼看就要崩塌。
如此情况下,篮球在他心里依旧占据着重心。”
“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,生意场上就如篮球场,要多与队友沟通,团队战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赢下比赛。
在他遭遇生意场上的失利后,为了生活而不得不放弃篮球。
整整三年时间,富雷权一直忙碌着生意上的事,每天跑客户,应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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